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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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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实习、实践教学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提示

作者: 时间:2021-12-16 浏览:

各学院,期末临近,气温变低,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,根据最新发布:全国12个省市24个地区被列为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。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,学校高度重视实习、实践期间的防疫工作,认真落实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实习、实践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做到学生在外参加实习、实践工作安全平稳,有序运行,质量不降低。

一、对于即将开展的,尤其是跨市、跨省的实习、实践活动,应疫情防控情况暂停或延期,及时调整工作安排,建议实践活动转为线上进行,坚决贯彻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。

二、对正在中高风险地区(包括出现关联病例但还暂未升级的预警地区)所在地市进行实习、实践活动的团队和个人,按照属地政府的防疫规定,需要立即暂停线下实习、实践活动要立即暂停,并做好集中隔离。

三、当前正在低风险地区进行实习、实践活动,要严格执行属地管辖的具体要求,学院、辅导员及实习带队老师要密切关注,加强管理,严格执行日报制度,落实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。对于因疫情主动提出暂停实习的学生,学院要积极与实习单位沟通并做好后续工作。

四、做好实习、实践教学防疫工作常态化

(一)是严格执行每日体温监测和地点异动报告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,坚持非必要不外出,精准掌握学生去向,扎实做好所带学生的疫情防护工作;(二)是要求现处在重点地区的学生一律不得擅自返校,确需返校的必须提前逐级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同意,并提前主动向学校报告;(三)是凡是从武汉市城区以外返校的学生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乘坐火车、长途公共汽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长途旅行返校的学生,返校后还需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;(四)是加强新冠病毒防疫教育,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、宣传工作,依托微信群、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,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在外的学生。(五)是引导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,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,不信谣、不传谣,消除在外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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